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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托起折翼的天使
——邵阳市双清法院审理和预防未成年犯罪纪实
作者:刘勇 贺力平   发布时间:2012-05-16 15:54:40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于2005年就成立了一个“关心祖国未来、真心呵护青少年、真情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的少年法庭。始终坚持寓教于审、审判与教育防范相结合的方针,充分运用审判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失足青少年,使他们全部走向新生,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并在长期实践中摸索出了庭前调查“面对面”、庭中教育“心连心”、庭后帮教“手把手”、庭外预防“网联网”的工作方法。该院因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先后受到各级的表彰。少年法庭也被命名为市级“青少年维权优胜单位”,被老百姓称为用心托起折翼天使的法院。

    面对面为法庭审理打出温情牌

    面对面就是指法官在开庭前与未成年被告人及其父母、老师、居(村)委员领导进行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被告人各项情况,为法庭审理能打出温情牌做足功课。

    和未成年被告人面对面交流,观察他们的性格特点,了解他们对于指控事实的认识及态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缓的语气,解释指控罪名的相关法律规定,消除他们的对立情绪,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使他们在心灵上对犯罪后果有所触动。

    和未成年被告人的父母面对面交流,了解被告人家庭环境、平时表现,把握其犯罪根源,找准感化点和突破点,为庭审教育作好充分准备。

    和未成年被告人的老师面对面交流,了解他们的在校表现及学习成绩等内容,以求在施教时做到有的放矢,也尽机做学校领导和老师的工作,不要动不动就给未成年推出校门。

    和居(村)委会领导面对面交流,了解未成年被告人居住地的社会环境及外围影响,力邀居(村)委会领导帮助做未成年被告人的转化工作和监督工作。

    初中生杨某(男,17岁)因父母对其漠不关心,便对生活失去信心迷恋上网,在网上与被害人何某发生争执,一气之下喊人将何某砍成重伤。案发后,其父母不仅不去看望他,也不愿意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杨某更是心灰意冷。双清区法院的承办法官邓莉先是到看守所会见了杨某,了解到他家庭比较贫困,邓法官还自己掏钱给他买来衣物袜子,从谈话中得知他是单亲家庭长大、从小缺乏亲情关爱、性情比较偏执,这次故意伤害他人只是一时冲动,他自己真心悔悟。邓法官又三番五次打电话给杨某父亲,并约其见面谈谈,其父亲刚开始要么在电话中痛骂杨某,要么不接电话,邓法官见效果不明显就直接驱车到杨某家中,家中只有杨某奶奶在家,邓法官就做起了杨某奶奶的思想工作,并敦促奶奶做杨某父亲的工作,让杨某父亲筹钱赔偿被害人损失,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争取从轻判处杨某刑罚。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杨某的父亲被法官的真诚所感动:“没有想到,连没有血缘关系的法官都能这样关心我的儿子,我真是惭愧呀!我一定会想办法筹钱赔给人家,以求得受害人及其父母的谅解,教育儿子好好改造,早日出狱”。

    邓法官还到杨某就读的邵阳市某中学面见了杨某的班主任老师,得知杨某的学习成绩一直比较好,平时在校也不和其他同学争吵及打架。邓法官就跟校长说好话,如果能判缓刑就让杨某继续来校读书,校长也爽快答应了。

    杨某故意伤害案在邓法官做足了庭前调查功课后如期开庭,庭审时采取圆桌会议的方式进行,邀请了杨某的奶奶、父亲及学校的老师参加,邓法官用温情的话语宣读了她的调查情况,询问杨某时也是关爱有加。杨某对这样的审判方式和语气及邓法官多次走访家庭学校所感动,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痛悔不已,当庭对法官们说:“尊敬的法官姐姐,您们真情教育挽救我,让我从内心深处明白了我的罪行既伤害了别人,又伤害了自己和家人;您们真心关怀爱护我,我没有理由不好好重新做人。”后经合议庭合议,判处被告人杨某缓刑,让他重新回到学校读书。

    心连心为庭中教育架起沟通桥

    未成年人被告人的身心可塑性强,只要对其教育好,改造好,完全可以成为社会有用之才。他们从一出生都是父母的好孩子,祖国的好花朵,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致使他们走上了违法的道路,但做为法官要像对待自己的子女一样对待未成年被告人,将心比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以使庭审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双清法院在开庭审理未成年被告人时,特别注意站在被告人的身份立场思考问题,为感化教育架起沟通的桥梁。他们通过邀请未成年人的父母、亲友、老师参与庭审,进行各种教育,通过公诉人对其危害后果和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指控,进行法制教育;通过辩护人对其犯罪主客观原因的分析,进行道德教育;通过法定代理人的自我反省与父母望子成龙的殷切期待,进行亲情教育;通过老师和亲友进行友情教育。双清法院还对判处监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认罪服法和前途教育,鼓励他们认真改造早日出狱;对被判处非监禁刑的,鼓励他们循规蹈矩、成为社会有用之人。

    16岁的少年阮某和15岁的少年梁某、匡某因缺少家庭的关爱,初中没上完便缀学在家,纠集到一起帮助同学摆平事情。2011年11月的一天,3人到某学校围墙外持刀抢劫一同学35元现金及一张银行卡。开庭审理时,主审法官魏永耀庭长始终做到语气平缓但又不失严肃,营造较宽松的法庭气氛,耐心听取未成年被告人的陈述,从不打断,还充分利用“主持人”身份,引导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从各自地位、职责出发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同时,在发问时魏庭长还注意用启发、疏导的方法进行,并充分运用庭前准备的背景材料,并结合庭审查明的案件事实,找准感化点,从感化点入手,分析罪因,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把法庭作“课堂”,使三名未成年被告人切实受到教育。通过庭前及开庭时的教育,耐心引导阮某、梁某、匡某换位思考,最后陈述时,他们三人哭泣着宣读了给同样是未成年人被害人的道歉信,出具了悔过书,并请求父母的原谅。被害人和他们的父母都原谅了三人,三人被判缓刑后表现都很好。

    手把手为庭后挽救铺平回归路

    对被告人作出刑事判决后,该院的少年审判庭的教育并没有终结。双清法院建立了回访档案,与司法局联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落实跟踪帮教、判后回访措施,加大缓刑未成年人的监管力度,想方设法帮助失足青少年重塑人生。该院还开积极开展“两帮”、“两访”活动,两帮一是帮助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学生返校继续学业,降低犯罪学生的重新犯罪率;二是帮助判处非监禁刑的无业未成年人落实就业,让失足的未成年人有可靠的生活保障,切断未成年犯罪的根源。“两访”:一是对正在服刑的双清籍少年犯,到管教所进行回访,关心他们的改造生活,送去衣物和法律书籍,使其亲身感受到社会的关心和温暖,痛改前非;二是对判处缓刑的失足少年,到家庭、学校、社区进行回访,并向其家人发出监管令、督促令,进行教育指导,加强家庭管教。通过开展回访帮教、送法送爱心活动,帮助他们走出犯罪的阴影,增强改造的信心,燃起生活的希望,重塑美好的未来。大多数未成年缓刑犯顺利回归了社会,有的还考上了大学或成为各行各业的骨干力量。

    在校学生黄某、陈某、罗某(3人均系女生)因无钱上网便产生抢劫的念头。3人在一网吧附近抢走他人现金150元。在审理调查该案中查明,该案3人系在校学生,均是初次作案,作案时因缺乏法律意识、辨别和控制是非能力,盲目追求享受,归案后痛悔不已。在阅卷后,承办法官深入了解到黄某在学校是一位品学兼优的学生,正面临着升学考试,家里人对她也期望很高。为教育、挽救3人,合议庭评议后一致同意对3人改变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决定推迟开庭时间,让黄某能安心复习,冲刺中考。3人在父母亲监管下继续回校学习,并及时向少年法庭法官汇报表现情况。可喜的是,黄某通过认真复习考取了省重点中学。黄某的母亲动情地说:“我很感动,没有想到法官们会这么关心我女儿,让我女儿有机会参加中考,谢谢法官们给我女儿这次机会,这次机会改变了我女儿的一生,我们全家感谢法官的关心和厚爱”。鉴于3人犯罪情节轻微,有明显悔罪表现,经开庭审理,依法对3人免于刑事处罚。

    黄某系某技工学校的在校学生,其幼年父母离异,随母生活, 2008年因聚众斗殴判刑被学校开除,该院主动与关工委联系,向关工委、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共同协调,让他找到一份在物业公司当保安的工作,他工作勤奋踏实,受到了领导的好评,他脸上也扫除了往日的阴霾,总是流露出对未来充满希望的笑容。

    网联网为预防犯罪筑牢防火墙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这是双清法院少年庭法官们的共识。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该院主动与职业学校和高级中学联系,开展院校共建活动,在学校建立法制教育基地,签订法制教育协议,选派思想素质好、审判业务精、宣传能力强的法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组织学生旁听庭审、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举办学生模拟法庭,举行法律咨询会,对学生进行直观、生动、形象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学生学法,懂法,守法,并亲身感受法律的尊严,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近5年来,少年庭法官上法制教育课20余次,受教育学生达万人次。2010年,双清法院审时度势,又开通了“青少年维权热线”,接听了数百起咨询、求助电话,均给予咨询者满意的答复和及时的帮助;2011年,双清法院又建起了QQ群,接受青少年的咨询和教育青少年的功能。

    15岁的未成年人李某在某技工学校上学,因家境贫寒,自卑心理严重,越是这样,越和同学们玩不到一块。有次有几个同学就调戏他是农村来的土包子,还说了很多伤人的话。李某就想报复这几个同学,于是他到市场上买了菜刀,准备去找调戏侮辱他的同学理论。甚好,他冲动之下,没有忘记双清法院建起的QQ群,跟他聊天的邓法官告诉他,这样“理论”是犯法的,如果给同学砍成重伤还要坐牢,不仅伤害了同学,同时也毁了自己的美好前途,让他把调戏侮辱自己的事情告诉学校老师,让老师加以教育和处理。邓法官还对李某进行心理辅导,让他树立起生活的信心,不要自卑,要面对困难,正视挫折。李某在邓法官的开导下,走出了报复和自卑的心理,重新融入同学们的生活。

    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共同努力。双清法院少年法庭始终把关爱和教育青少年当作一种责任和使命,全力构筑社会综治网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工作中,该院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妇联、共青团等机关的联系配合,定期召开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联席会议和帮教座谈会,及时通报未成年维权的工作情况,共同探讨青少年维权的宝贵经验,实现未成年人犯罪防治工作社会化。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未成年案件进行庭审评议,多提宝贵意见,增强庭审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

    近几年来,双清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通过辛勤的工作和持续努力,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08年度审理的刑事被告人181人,其中26人为未成年犯罪,占总人数的14.3%;2009年底审理的刑事被告人157人,其中22人为未成年人犯罪,占总人数的14 %;2010年底审理的刑事被告人168人,其中19人为未成年人犯罪,占总人数的11.3%;2011年,审理的被告人195人,其中16人为未成年人犯罪,占总人数的8.2%。从这些数据来看,双清区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在逐年减少。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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