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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砸车窗玻璃偷盗烟酒获刑
发布时间:2012-05-25 10:07:31


     光明网讯(通讯员 袁娟)   趁人不备撬汽车后备箱或砸烂汽车玻璃,偷盗车内烟酒,近日,江西吉安市青原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黄井学、罗勇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2年2月2日,黄井学和罗勇商量来吉安盗窃汽车里的财物。当天21时许,两人乘坐租赁的汽车窜至吉安市青原区河东街道金凯瑞宾馆附近,罗勇在一旁接应,黄井学将被害人张智停在路边的赣D02178汽车的后备箱撬开,盗得张智汽车内14条黄芙蓉王香烟、2条黄鹤楼“1916”香烟。经鉴定,此次盗得的财物价值5630元。

    2012年2月2日22时许,两人又驱车到青原区滨江街道金竹社区马鞍前村58栋附近,罗勇在一旁接应,黄井学将被害人刘吉停在车棚内的粤LRY289汽车的后挡风玻璃砸烂,盗得刘吉车内2瓶五粮液白酒、2条软中华香烟。经鉴定,此次盗得的财物价值3468元。

    案发后,黄井学、罗勇可退回全部赃款,并得到被害人张智、刘吉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罗井学、黄勇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总价值9088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两被告人流窜作案对其予以从重处罚。考虑到两被告人退回全部赃款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并能自愿认罪,对其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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