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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汉农活期间抽烟引发森林火灾获刑
发布时间:2012-06-08 10:24:59


     光明网讯(通讯员 范跃胜 郑纬云)   六旬老汉在山下田里干农活时吸烟,丢烟蒂时未掐灭烟头,酿成森林火灾。6月7日,江西省余江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刘永朝有期徒刑六个月。

    刘永朝年过六旬,安徽人,是个老烟枪,因在老家与妻子、子女感情不合,离家乞讨到江西余江,平时以帮别人干些农活和乞讨作为生活来源。2012年3月26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刘永朝在余江县画桥镇百子村竹徐组桐子坞山脚的田坞里干农活,休息期间点燃一根香烟解乏,吸完烟后未将烟头熄灭就随手丢弃,不料烟头竟弹到其放在田畈的棉夹袄上,将棉夹袄与旁边的杂草引燃。当天风势较大,火势迅速蔓延到田坞周边山上林地。被告人发现失火后,连忙扑火并大声呼救,周边村民闻讯后也立即赶来联合将大火扑灭。但迅猛的火势造成过火林地面积达4.53公顷。事后村小组干部及时向派出所报案,被告人刘永朝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永朝违反林区安全用火规定,疏忽大意在林区吸烟,引起森林火灾,造成过火有林地面积4.53公顷,构成失火罪,情节较轻。鉴于被告人刘永朝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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