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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法院对未成年犯罪帮教“不抛弃不放弃”
发布时间:2012-06-14 14:58:44


     光明网讯(通讯员 海淑娟 王云东)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为了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始终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方针,本着不抛弃、不放弃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挽救失足少年。

  审前进行社会调查。法官深入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兴趣、爱好、学习、品行和家庭环境等情况,为庭审教育和案件裁判做好充分准备。综合分析其犯罪成因,掌握第一手资料,增强帮教和庭审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庭中进行心理疏导。在审判中,请来长期从事青少年教育工作的帮教人,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晓之以理,引导启发,矫治心灵,促其自新,以亲切细致的帮教消除了未成年被告人的紧张心理,让“教育、感化、挽救”发挥良好的效果。

  判后定期回访防反复。对判处监禁刑的未成年犯坚持定期回访,及时了解他们在服刑期间的表现,鼓励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对“两无”(无父母、无亲人探视)未成年犯进行“一帮一”的爱心帮教,建立健全了学校、社区、派出所、家庭四位一体的全方位帮教机制。

  近年来,该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没有一名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或不服改造,实现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连续四年零上诉,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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