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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救感情威胁离婚 常挂嘴边适得其反
发布时间:2012-06-27 09:42:04


     光明网讯 (通讯员 汪锦修 丁晒样)   夫妻本来感情尚可,结婚磨合20多年,只因妻子总以“离婚”二字威胁丈夫,结果子女成年后仍遗憾离婚。近日,江西省余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原告桂年秀与被告杨才良离婚。

    有专家总结分析,新婚夫妻关系磨合期一般三到五年,而原告桂某与被告杨某却磨合了25年,最终还是两分离。1984年原、被告经媒人介绍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尚可,三年内生育一子一女,现均已成年,第五年就在本村盖了新房。为此,虽然向兄弟姐妹借了一些债务,但数量仅几千元,如果一家人恩爱扶助,勤俭劳动,生活定会越来越红火。

    然而,好景不长,由于被告自小喜好摆弄乐器,总会在劳动之余与村民吹拉弹唱自娱自乐,尤其被告性情开朗,在男女有别上比较嘻呵,有时难免玩得过头,怠慢家人,特别是妻子,因此招致妻子的强烈不满并以离婚相威胁。被告开朗的性格诱发的管理缺陷,促使他做事少为别人着想,2003年,被告借钱与朋友合伙组建了一家民间乐队,经常受村民之约参加婚丧嫁娶红白喜事活动。此后,被告人也变了,情绪振奋、精神开朗,在外的时间更多了,陪同妻儿家人的时间更少了。因为当地红白喜事闹几天是常事,走得远时,可能几天不回家,日子久了,原告越发生气,认为家对被告没有吸引力,怀疑被告在外不务正业、整天鬼混,二人由时常怄气发展到经常吵架,每次都拿离婚相威胁不欢而散。

    原、被告之所以没有很快离婚,都说看在小孩的份上。但原、被告之间的感情却越发疏远、心思也渐行渐远,以致于被告人不常回家,钱也拿回家越来越少,在把个好端端的家弄得鸡犬不宁后,既被告组建乐队的次年上半年夫妻公开分家,分居生活满一年,原告到头来真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只因举证不足未成。此后,原告完全排斥被告,甚至当儿女将被告叫回家,原告竟然十分粗暴强烈反对,并于2007年底再次起诉离婚,这次是家人亲友的软说硬磨,特别是儿媳的力挽,以原告撤诉收场。本次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已是原告第三次起诉离婚。

    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经人介绍结婚二十多年,早期感情尚可,但双方不懂得相互关爱、理解,个人主义思想较重,特别是在夫妻发生矛盾后,不能谦让包容,致使矛盾激化,分居生活时间超过2年,且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原告曾三度向法院起诉离婚,可以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遂作出了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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