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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法院“五项坚持”照亮失足少年的明天
作者:傅一波 王婧妍   发布时间:2012-07-04 16:24:43


    “唐法官,“现在开庭”栏目登了篇《“葫芦患者”遇上“葫芦药店” 吃错药致昏迷不醒》那篇文章很有社会教育意义,对我触动很大。”2012年7月2日一早,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社区矫正监管中心,缓刑犯温某对章贡区人民法院派驻监管中心的唐法官谈他的学习体会。这是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五个坚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一个美丽缩影。

  据悉,章贡区人民法院近年来非常重视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探索,坚持以“五个坚持”创新青少年犯社区矫正工作。温某就是该院“五个坚持”的“得益者”之一。他曾经因为参与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执行两年。“法院的帮助照亮了我的明天,我有了重生的信心,我会认真过好每一天,对社会做出我的贡献。”他激动地对笔者说。

  坚持社区矫正工作常态化。今年以来,该院青少年维权岗派出一名法官与公安、检察院、司法局、街道干部等组成区社区矫正监管中心,派驻法官与法院日常工作脱离,专司社区矫正工作。平时工作中,协同基层司法所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动态管理,走访排查,进行矫正谈话,妥善解决实际困难,防止矫正对象因生活困难重新违法犯罪。半年来,派驻法官唐敏峰参与帮教了43名青少年犯,对他们走访谈话267人次。

  坚持召开联席会议制度。该院青少年维权岗通过与公安机关、社区、学校、工厂、法律援助机构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扎实做好未成年人犯的前延后伸工作,共同预防未成年人犯重新犯罪。在今年6月召开的联席会议中,发出了“关爱失足少年,托起明天太阳”的共同倡议。

  坚持回访帮教全覆盖。该院青少年维权岗对每一起辖区青少年犯罪案件都制作了帮教方案,与其所在社区、乡村都建立联络,定期组织法官、人民陪审员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犯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帮教制度,了解其生活状况、思想状态。还专门制作了未成年人犯材料表和改造情况汇总表,做到统一备案统一存档。半年来,共开展回访帮教289人次,让每一个少年犯都能及时得到法官的关爱。

  坚持送法普法活动多样化。该院青少年维权岗以多种形式深入社区开展青少年普法活动,通过法官上法制课、旁听社区巡回法庭庭审、赠送《人民法院报》、《新法制报》等法制报刊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用典型的案例给失足青少年警示教育。今年上半年,共向43名社区矫正对象赠送了法制类报刊读物,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

  坚持寄送“五书一表”不打折扣。对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的外地青少年犯,该院均及时将起诉书、判决书、被告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责令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等五样法律文书和一个登记表寄送罪犯所在地的司法局。并且,还会及时致电该司法局,询问相关材料是否收到,是否落实帮教措施等,极力防止矫正对象脱管、漏管。2009年以来,向外地司法局或社区矫正中心通过“法院专递”寄送上述文书共21件次。

  据统计,自2009年来,赣州市章贡区法院共对181名青少年犯进行了处刑,判处非监禁刑的有73名。通过“五个坚持”让社区矫正工作具有较高的针对性、较强的操作性,取得良好成效,重新犯罪率为1.3%。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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