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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90后”少年酒后怒砸游戏厅遭拘役
发布时间:2012-07-05 10:52:16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宗茜)
在酒吧喝酒后,借着酒劲怒砸电子游戏厅,造成损失一万余元。近日,重庆市梁平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损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李小飞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90后少年李小飞家住梁平县城,高中毕业后就没有工作,整天无所事事,混迹于梁平县城各网吧、酒吧、电子游戏厅。 2011年5月22日晚,被告人李小飞与毛小龙、李小平(均已判刑)、李小峰(另案处理)等人在梁平县城“慢摇吧”喝酒时,因得知毛小龙对本县祥和小区“动感时空”电子游戏厅老板黄某有过节,李小平便提议去砸黄某的游戏厅。随后,被告人李小龙与毛小平、李小平等人借着酒劲赶到“动感时空”电子游戏厅,毛小龙称要买币上分,营业员见几人浑身酒气,担心几人企图“砸场子”,以即将关门为由拒绝上分。毛小平威胁说数三下,不上分就砸游戏厅,毛小平尚未数完,被告人李小飞和李晓峰等人即用游戏厅内的凳子、摩托车锁将“海洋之星”、“开心农场”等六台游戏机砸坏。经鉴定,案发时被砸坏的游戏机价值16302元。 李小飞于2011年10月29日到梁平县公安局投案。 梁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小飞伙同他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系自首,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其行为给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三款,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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