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男子酒后“寻仇”欲打架遭拒砸车获刑
发布时间:2012-07-06 14:48:34


     光明网讯(通讯员 褚嵩岳)   适度喝酒能软化血管,预防疾病,可是喝多了就不是什么好事了,损害自己身体不说,有些酒后无德的人就撒起了酒疯。2012年7月2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12年1月24日下午15时许,被告人吴某酒后到耿某的岳母家找耿某意欲殴打出气,看到耿某的轿车停放在门口,便跳到车的引擎盖上进行踩踏;后又在耿某家的门市门口,蹬踹门市的卷闸门和郝某的轿车车门,致使该门市的卷闸门、玻璃门和海尔冰箱门损毁,耿某的轿车引擎和郝某的轿车车门严重变形。派出所出警后,吴某拒不听从民警的劝阻,并对派出所民警进行辱骂、威胁。经滑县物价局价格认定中心鉴定,被损毁物品价值5200元。案发后,双方以调解,民事部分被害人均已撤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无故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吴某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对其可以从轻处罚。为打击刑事犯罪,确保公民的财产权力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遂做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