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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里的受伤者
作者:唐咸部 发布时间:2012-07-27 11:42:14
作为一名在基层法院从事审判工作二十余年的一线法官,我主办过的案件有上千件,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地我已淡忘了当时办案的过程,也逐渐忘记了曾经接触过的当事人,唯一让我念念不忘的是那双清澈、单纯又带有点忧伤的两岁小男孩的眼神。
那是一个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都是年轻的“80后”,男方叫蒋家红,女方叫陈犁。一次偶然的机会,远在千里之外的他们通过上网聊天相识并很快同居,不久陈犁怀上了孩子,没有感情基础,也没有经济基础的两个年轻人就这样冒冒然地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婚后的柴米油盐酱醋,使两个人的生活习性、性格差异逐渐突显出来,女方埋怨男方不懂得关心体贴,男方则认为女方敏感多疑,他们就这样日复一日地在争争吵吵、分分和和中度过。直至有了新的小生命,他们开始把生活的重心转向儿子,关系也慢慢有所缓和。为了应付巨大的经济压力,他们带着才几个月大的儿子奔向女方娘家,娘家人在北京一带打工积累了一定的人脉,可现实总是比想象中残酷,由于男方不认同女方娘家要求他们上交较高的生活费,几次与女方商量他们独自去找一份工作,不再依靠女方娘家人。可女方不同意,他们几度争执,为此事关系很僵,以至后来男方竟一个人逃离北京而独自去广州闯荡。女方为此向法院起诉,要求与男方离婚,而男方也对这段婚姻丧失了信心,可他们都要求将小孩的抚养权判给自己。 在我组织双方调解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个小男孩,两岁左右,扑闪着一双大眼睛,好奇而迷茫。我试图为那对年轻人挽回他们的婚姻,可他们双方执意离婚,都说对这段婚姻没有信心,趁双方都年轻,不如早点解脱。不管我如何做调解工作,他们都无动于衷,双方都倔强而固执。当我问及他们双方难道就不能为了孩子考虑,男方说女方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而且男方与女方关系闹僵后,女方就将孩子交给男方的父母抚养,与祖父母有很深的感情。找到问题的症结后,我试图说服女方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女方开始态度很坚定,后来经女方的父母劝说,考虑到自己还年轻,如果带个孩子,以后再成家的话,孩子就是累赘,她慢慢地动摇。后来经过调解,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 此案虽然是调解结案,就法律层面而言,社会效果较好。可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这段婚姻里真正的受伤者是谁?那么无辜的孩子,从此就要过着没有母亲在身边的日子。草率对待婚姻的人们,请为你们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要再让孩子成为你们婚姻的受害者。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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