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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道起围墙拒不拆 强制执行恢复通行
发布时间:2012-07-27 14:25:4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行文 陆华停)   谭某一家占用村内集体土地,起了围墙,影响了村委进出的通道,不顾村委和镇政府的劝阻,在法院判决后也拒不履行义务,7月27日上午,广西武宣法院强制执行,拆除了该围墙,恢复了村委道路的正常通行。

    1998年,武宣镇河耀村民委牵头在本村建设自来水工程,铺设自来水管道,2008年底又将村中主要通道铺设水泥路面,可正在村委组织村民铺设道路基石的时候,谭某与其儿子以村中大道是其家老房子为由,于2009年2月开始,在村中大路上开基建起了水泥砖围墙,将村里公共自来水管和村里铺设的路基部分圈在其所建的围墙内,使原来十米左右宽的路仅 三米宽左右的路可供通行车辆和行人。

    谭某的老房子已经坍塌十多年,土地使用权也不确定,其建起的围墙也没有经过村委,也没有得到乡镇人民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批,由于谭某建起的围墙影响了村内道路的通行,村民怨声载道,经村委2009年起诉谭某排除妨碍后,法院经一审、二审均判决谭某将其旧宅基地难免的整条水泥围墙、西面围墙拆除1.8米,排除妨碍。

    判决生效后,谭某拒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河耀村民委于2011年8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与谭某沟通后,其表示会与三日内自动拆除,法院告知村委若谭某不履行义务则向法院告知。可2012年7月,一年过去了,村委才向法院反映谭某没有履行义务的情况。

    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尽快恢复道路通行,法院再次向谭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让其三日内自动拆除围墙,履行应尽的义务,三日后,谭某没有照做。7月27日上午,武宣法院执行局在法警大队的配合下,到现场将强制执行,将涉案的围墙全部拆除,恢复了道路的通行。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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