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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法院加强妇女儿童维权促进家庭社会和谐
发布时间:2012-08-22 10:27:07


     本网讯(通讯员 韦崇涛)   今年以来,广西巴马县人民法院在践行“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中,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点、亮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巴马法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妇女儿童维权领导小组,以民事审判庭为妇女儿童维权岗位部门,立案庭、刑事少年法庭、那桃法庭、盘阳法庭、所略法庭、执行局为共建部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有关人身权、财产权、劳动权和婚姻家庭纠纷等案件。

    对涉妇女儿童案件,该院突出打击重点,加大保护力度,为妇女儿童维权构筑了坚固的司法防线。同时,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大力开展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工作。

    为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巴马法院加强与妇联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调解作用,预防和减少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努力开创巴马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新局面。    

    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该院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在立、审、执的过程中,邀请妇联部门的人民陪审员依法参与其中,积极为权益受侵害的弱势妇女儿童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济。

    该院积极开展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出版墙报等活动载体进行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同时,邀请社区妇女组织旁听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以案说法,提高妇女和家庭成员的法律意识,推动和谐稳定模范社区建设。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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