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一农民工工伤后经调解获赔10万伤残金
发布时间:2012-08-23 10:04:05


     本网讯(通讯员 程波 唐大成)   一位年仅29岁的80后青年因公致残却拿不到赔偿款,生活一下就陷入了困境。8月22日,广西柳江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把10余万元的执行款送到申请人雷树荣手上,以解燃眉之急。

    2010年2月,申请人雷树荣到被执行人广西柳州市杰龙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从事焊工。同年8月在车间焊接钢架过程中不慎被稳定架压伤左手,于是立即送往医院救治。住院期间,厂方未支付护理费,也未足额支付伙食补助费及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此后,申请人小雷被柳州市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伤残级别为八级。今年1月,小雷出院后曾回公司上班,因伤残无法适应原来的工作岗位,于是和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劳资双方就工伤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雷树荣于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今年6月,柳江县劳动仲裁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裁决被执行人柳州杰龙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向申请人雷树荣支付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各项款项102493元。尔后,该公司并未在裁决书规定期限内履行法律义务,小雷遂于7月向柳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柳江法院受理执行该案后,经调查了解该公司是一家实力雄厚的股份制企业,也是大型汽车厂家指定配套供应商,具有履行债务能力。承办法官反复和被执行人宣讲法律,告知厂方应知晓申请人曾经为公司所做的贡献,体谅他目前的生活困难。在执行人员的法、情、理交融的耐心说服下,被执行人的老总到柳江法院主动履行义务,转帐支付申请人雷树荣的伤残补助金等102493元。



责任编辑: 许国良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