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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法院均衡结案杜绝“前松后紧”年底突击
发布时间:2012-09-12 11:34:50
本网讯(通讯员 梁军涛)
今年以来,为切实提高办案质量,解决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办案“前松后紧、时松时紧”、年底突击结案等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罗城法院积极探索审判管理新方法,建立健全收结案动态平衡机制,不断提高审判效率,促进全年收结案的动态平衡和良性循环,实现了司法公正和效率的有机统一。
一是强化均衡结案意识。该院党组把均衡结案置于审判管理的核心地位,要求全院干警切实转变观念,树立均衡结案意识,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避免拖沓办案。由于该院转变办案结案思维导向,办案人员从思想上彻底摒弃“前松后紧”的思维定势,树立高效高质办案理念,促进收结案良性循环,全面推进审判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统筹均衡结案计划。今年以来,该院遵循审判执行工作规律,改变了以往的案件辖区管理格局,充分考虑每个季度、每个月案件数量的变化和节假日等影响办案的客观因素,根据人员数量、案件难易程度等,合理确定各业务庭之间以及各业务庭与人民法庭之间的职能和受案范围,统筹安排全年的办案计划,科学合理地确定各业务庭和人民法庭的办案任务。 三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该院注重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切实加强案件、人员的动态调整,充分考虑职位需要和个人业务能力,合理分配审判力量。针对刑民案件多、行政案件较少的实际情况,将民事案件在各审判业务庭之间均衡分流,解决案件数量不均、办案压力不平衡问题;并适时调整各业务部门之间的人员配置,避免出现忙闲不均,尽量向审判执行第一线倾斜,确保审判业务部门的审判任务与审判资源、审判人员司法能力基本相适应,在动态管理中求得均衡结案平稳发展。 四是建立均衡结案机制。该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所下达的考核指标,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及个人。要求各业务部门于年初根据本部门案件量变化趋势,合理确定本部门及法官个人全年结案指标,并将年度结案指标分解为月度结案指标、季度结案指标。由审管办每月对各部门和各审判、执行人员均衡结案、卷宗评查、卷宗归档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通报。对未完成结案指标的部门或个人,将取消评先评优的资格;对均衡结案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将其成绩记入绩效档案,作为评先评优和晋升提拔的重要依据。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确保收结案良性循环,有效避免了“前松后紧”、久拖不决的现象,切实提高了司法效率。截止8月份,该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843件,其中,当庭裁判率为100%,同比提高19.652个百分点;结案均衡度为99.54%,同比提高52.147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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