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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工人工伤老板拒付赔偿 法院执行解忧
作者:单祖俄   发布时间:2012-09-12 15:46:36


    话说乌金,煤炭能给人类带来光明。正因为是乌金,淘金的人们带着美好的愿望走进了山腹。然而,昧着良心的少数煤老板犹如那只进不出的“貔貅”,简单的设施及其要钱不要命的荒蛮理念给矿工造成一次又一次的事故。面对那一次又一次的事故,有点素质的煤老板宁可不惜重金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然而,也有些一毛不想拔的“铁公鸡”采取推拖方式来盘剥矿工应得的工伤补偿和医疗费,从而导致一件又一件的煤炭工伤案件涌入法院。据统计,云南省宣威法院每年涉煤工伤案件百件有余。

    慑于法律的强制性,多少有点素质的煤老板在法律生效后方能履行判决书所指义务。然而,也有惜钱胜命(矿工的生命)的煤老板一毛不拔。当然,他们的这种手段只是面对那些弱者,如果遇到那些权力在握,能够喊关叫停者,他们仍然出手大方。万元宴、“千金席”,所有煤井瑕疵轻轻在酒桌上摆平,在石榴裙下化解。法官本来不是弱者,但为了百姓那几万元的工伤赔偿,三番五次深入煤穴与煤老板磨嘴皮已成常事。这里要给大家讲述的就是宣威市人民法院借助宣威市人民政府阳光行动落实云南高院阳光司法活动而集中清理执行涉煤诉讼执行案件中所发生的一个真实而典型的故事。

    故事中的煤老板叫古得起(化名),宣威市东山镇某煤矿老板,受害者叫周金友属该矿职工。2008年5月21日9时,带着养家糊口之情的周金友同往常一样钻进了那个地下窟窿。心想月底又可以给老父亲添件新衣,买包茶叶;给娃娃点上学的零用钱,鼓励他安心读书,长点本事,即使将来不能腾云驾雾,也不至于再钻“地狱”。然而,“垮塌”一声,周金友的幻想顿时化为泡影。为了不惹出命案,煤老板立即派人将周金友送进了医院。住院两月,回家休养。看着年近九十的老父亲,周金友孤泪暗流、自言自语、我还拿什么孝敬他老人家?有一份希望,就应百分之九十九的争取,古得起还是答应了他的要求,于是2009年3月5日周金友再次被煤矿送进了云峰医院,住院124天。

    残疾总算降至最低限度。经相关部门鉴定,周金友被定为八级伤残。先前的医疗费对医院而言,古得起是古不住的。但付了医院的医疗费,周金友的后期治疗费、工伤补偿费就被古得起古起了。

    无奈之下,周金友只好咨询律师。律师一纸诉状,古得起被推上了宣威市人民法院的被告席。原告席上,周金友按照律师的指点,要求被告赔偿一次性伤残赔偿金77940元、后续治疗费9400元、误工费2000元、护理费11840元、鉴定费450元、共计101604元。

    审理中,原告请求调解,被告不请求调解。于是,宣威市人民法院判决某煤矿赔偿原告周金友一次性伤残赔偿金6240元、后续手续费9400元、鉴定费450元、住院期间护理费7464.6元、合计79954.6元。

    宣判后,古得起不服宣威市人民法院的判决,以宣威市人民法院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1年12月19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宣威市人民法院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煤老板古得起的官司又输了。知情者纷纷谴责,有如这样折腾,不如当初多给人家受害人点。论实力,在东山镇不数一也要数二,六七万元的官司左一次又一次,还要请律师,真是掉价。

    本来官司到此应该结束,履行法院判决就可完事。然而,古得起还要苛刻法院执行法官上门做他的思想工作以显示他煤老板的面子,但一次又一次的思想工作,古得起不是煤矿正在整顿就是在等几天。

    为了保障煤矿矿工的合法权益,使那带血的乌金褪去那冰凉的血痕。宣威市人民法院在云南法院推行的阳光司法活动中与宣威市人民政府的阳光行政紧密结合而开展涉煤工伤案件的清理执行。2012年8月20日,宣威市人民法院院长刘建刚带队在东山镇拉开了涉煤工伤案件清理执行的序幕。由于阳光司法与阳光行政的结合,15件涉煤工伤案件包括古得起在类当日就执结11件,执行到位资金达730290元,其余4件被执行人作出书面保证,定期履行。

    9月7日,当执行法官为周金友送去那笔执行款。既激动、又寒心的周金友数着那浅白带红的人民币说:“黑暗里挖煤,阳光下赔偿。我真的很感谢你们,要不是你们为民着想,那带血的乌金永远抹不去我冰凉的血痕。”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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