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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社老板见漂亮女房客心动霸王硬上弓强奸未遂
发布时间:2012-09-28 16:07:15
本网讯(通讯员 蒋德春)
9月11日,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强奸案,一旅社老板因奸淫房客被依法判处刑罚,等待他的将是漫长的牢狱之灾。
2012年5月21日上午7时许,被害人吴某某到百色市田林县乐里镇大街的某旅馆403号房间找朋友谭金秀玩。9时,谭金秀有事外出,吴某某则独自留在该房间内等候谭金秀。11时许,旅馆老板郭千山上四楼搞卫生,见吴某某独自一人在房间门口走廊整理头发,便走过去主动搭讪,称赞她长得漂亮可爱,但吴某某没有理会就走回房间。 搞完卫生后,郭千山见403号房没有关门,就走进房间并顺手将门关上,坐在床尾与吴某某搭讪。郭千山说:“现在做工辛苦,不如做小姐钱来得快。”说着说着,郭千山就有点冲动,并产生想跟吴某某发生关系的念头。见吴某某坐在床头不出声,郭千山就靠近她,同时掏出钱并要求与吴某某发生性关系。“我不是那种人。”吴某某当场拒绝。郭千山见软的不行,就来硬的。转身将吴某某按在床上,不顾其挣扎与反抗,欲强行奸淫吴某某。 由于被害人吴某某极力反抗,而谭金秀也恰好于此紧要关头回到房间,才使得郭千山的恶行未能得遂。法院认为,郭千山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由于被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强奸(未遂)罪,判处郭千山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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