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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终以一纸调解书告终
发布时间:2012-10-16 15:18:58


当事人送锦旗谢法官化解7年纠纷
     本网讯(通讯员 程文 温改婷)   2012年10月11日下午,当事人田胜(化名)满怀笑容地把一面印有“人民好法官”五个大字的鲜红的锦旗送到民三庭法官王学正手中,田某高兴地说:河南省郑州中院的一纸民事调解书作为句号,结束了长达七年的纠纷。

  2001年,田胜购买刘桂(化名)位于中原区西站路48号院2号楼房屋一套,一直未过户,刘桂诉讼主张房屋买卖无效,田胜不同意,双方因此形成诉讼。官司从中原区法院打到郑州市中级法院又到高级法院,刘桂对法院的判决均不服并表示要把官司打到最高院。

  本案由民三庭法官王学正承办后,考虑到天气炎热和刘桂身体状况原因,将庭审时间推后。庭虽然未开成,但是承办人的工作并没有停,多次与双方见面和在电话中为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耐心细致地进行调解。

  承办人辛勤的工作没有白费,双方终于达成和解,由田胜再补偿15000元,刘桂协助田胜办理过户手续。对这个结果,双方均表示十分满意。

  与锦旗同时送到到法院的,还有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田胜在感谢信中表示,感谢郑州中院及郑州中院的法官在调解中作的出努力以及为人民服务、共创和谐社会的精神。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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