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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赴监狱为服刑人员调结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12-11-22 09:36:55


     本网讯(通讯员 蒋德春)   10月12日,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法官来到广西钦州监狱,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2012年10月12日,原告罗正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除与被告农良房屋买卖合同。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2011年8月8日签订《房屋转让合同书》,合同约定被告将其继承农富位于田林县交通局院内的一套房屋转让给原告,转让价款为人民币捌万壹仟圆整(¥81000元),并约定被告在领取补办的房产证之日起一个月内协助原告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现被告因犯诈骗罪,在广西钦州监狱服刑,逾期无法协助原告签署和完善相关的手续,因此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主办法官多方了解,被告农良虽在监狱服刑,但仍可以继续履行协议。于是带领原告驱车6个小时前往钦州监狱,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农良按照《房屋转让合同书》的约定,协助原告罗正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签署和完善该房产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材料。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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