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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老板不满他人抬高收购价格抢劫200元
发布时间:2012-10-22 08:58:20


     本网讯(通讯员 蒋德春)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一男子以被人抬高价格做不成生意为由抢劫他人2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2011年7月31日,被告人玉宗平及其朋友韦小兰、韦慧、黄祖生等4人一起坐车到田林县六隆镇上仁村六言屯了解木炭生意。当天中午12时许,被告人玉宗平乘坐的汽车行驶到上仁屯边的上仁屯至六言屯的公路上时,遇见六言屯的农均贵驾驶一辆小货车从对面驶来,玉宗平叫黄祖生停车后,就下车将农均贵的车拦住,并以农曾经抬高收购价格,致使其做不成木材生意为借口,从地上捡起石头威胁向农均贵要300元钱,农均贵说没有钱。玉宗平随即返回车内拿出一把尖刀再次对农进行威胁,但农声称没有那么多钱,后玉宗平发现农均贵的上衣口袋有200元现金,即当场抢走。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玉宗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手持石头和刀具,以暴力相威胁,当场劫取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2012年2月9日,田林县人民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玉宗平有期徒刑三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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