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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骗智障女回家实施强奸获刑
发布时间:2012-10-26 10:55:17
本网讯(通讯员 张志明 马俊峰)
江西余江男子李凯凯(化名)为满足兽欲,从火车站将智障女骗回家并实施殴打、强奸。近日,江西省余江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李凯凯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法院经审理审明,2012年2月25日上午7时许,被告人李凯凯窜至鹰潭市火车站寻找弱智妇女企图与其发生性关系。在鹰潭市火车站售票厅,李凯凯发现被害人林某(女,1986年12月24日出生)系被人骗至鹰潭市,且智力存在障碍,遂上前以帮其报警为由,将林某骗至其住处。当晚,李凯凯提出与林某发生性关系,遭到林某拒绝,李凯凯对林某实施殴打,强行与林某发生了性关系。 经江西省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鉴定,林某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性自卫能力存在。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凯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等手段,强行奸淫妇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被告人李凯凯有犯罪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为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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