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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醉汉到玉米地棚睡觉强奸“邻居”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10-29 15:22:38


     本网讯(通讯员 李高程)   2011年6月26日晚,居住在田林县旧州镇广龙村那香屯黄卜见,到同屯人覃某某家喝酒后,当晚11点左右他回到家时候因酒醉胡言乱语,被其妻子责骂后就生气自己跑到“渭防沟”(地名)用于看守玉米的地棚内睡觉。

    至凌晨2时许,黄卜见途经同屯的覃某某(女)的工棚时,就进入覃某某的工棚内要求覃某某帮其刮痧。进入工棚后黄卜见见覃某某独自一人在工棚内,就要求与覃某某发生性关系,覃某某不同意,黄卜见不顾覃某某的反抗,强行脱掉覃某某的裤子将覃某某奸淫。次日,覃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人员在拘传黄卜见时发现其地棚内有一支长枪。经鉴定,该枪是以火药为动力进行发射,具有正常的射击性能。

    广西田林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卜见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奸淫妇女,并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一支枪支,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强奸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应执行数罪并罚。遂依法以黄卜见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宣判后黄卜见流下悔恨的泪水。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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