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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婚事因彩礼反目 离异男怒杀姘妇
发布时间:2012-11-05 11:29:28


     本网讯(王晓敏)   近日,黑龙江省沾河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在沾河林区法院审判大厅公开开庭审理魏彦辉故意杀人一案。

    被告人魏彦辉与被害人杨某某均为离异,2011年二人开始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2012年5月1日被害人在沾河十五委某小区与其三姨合伙开一小饭馆。2012年5月10日魏彦辉与杨某某电话联系后,从哈尔滨市呼兰区乘车于21时来到沾河被害人居住的饭店,魏彦辉在饭店内饭后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二人长时间交谈并商议结婚事宜。5月11日凌晨1时许,二人因结婚彩礼未能达成一致而发生激烈争执,被告人魏彦辉自己在饭馆吧台前喝了一杯半的白酒后,又去哄被害人时,被害人打他一耳光,并让其立即离开饭馆。魏彦辉大怒,骑在被害人身上,用双手掐住杨某某脖子致其昏迷后,去厨房拿起一把菜刀用力向杨某某颈部割了一刀,将杨杀死。魏彦辉从杨某某的手包中取出自己的身份证和500元钱逃离现场。3时左右逃到北安后,欲报案自首,因电话无人接听而放弃。后于2012年5月14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旅店内被公安机关捕获归案。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魏彦辉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现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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