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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还赌债勾结多名男子“色诱抢劫”
发布时间:2012-11-12 09:46:40


     本网讯(通讯员 段琼梅)   樊某长期以赌博为生,并长期与三名男性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其中与宋某同居的时间较多,但三名男性之间都彼此知晓,并常有来往。樊某因欠赌债急需还钱,逐找与其保持不正当关系的其中两名男性肖某和蔡某预谋通过樊某色诱男人到宾馆开房发生性关系,后由肖某和蔡某冒充亲属前来实施抢劫的方式找钱。

    2009年11月5日晚,樊某召集蔡某、肖某到其与宋某的同居房中密谋,并准备了刀子、胶带纸、手套等作案工具。当晚11时樊某将被害人骗到宾馆内发生了性关系,蔡某、肖某在接到樊某信息后来到宾馆,采用暴力抢劫了被害人价值1350元“金立”牌手机一部、邮政储蓄卡两张、现金100余元,并逼迫被害人说出卡的密码。樊某持卡前去查询得知卡上仅有数十元后,返回现场并决意杀人灭口。三人即用事先准备好的工具将被害人杀死后扔至房间床下,然后逃离现场。

    云南鲁甸法院在审理中还查明,2005年1月29日晚,樊某与肖某经过预谋,将事先注射有鼠药的饮料拿到一发廊里骗一被害人喝下,乘机抢走被害人身上的现金、手机及银行卡,被害人中毒后经送医院抢救无生命危险。

    最终樊某被云南鲁甸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肖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蔡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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