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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深夜网聊引发强奸案 恐男友被杀就范
发布时间:2012-12-04 11:50:28
本网讯(孙海雷 耿贵贤)
11月27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强奸案,被告人陈力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但是受害人和被告人都是不满十八周岁的90后男女,一时引起不小的轰动。
2012年3月21日凌晨,被告人陈力(1995年8月生)主动加被害人张欣(女,1998年1月生)的QQ上网聊天,后陈力提出找其玩玩,张欣谎称在县城某宾馆202房间。陈力寻找未果,便打电话给他人询问得知了张欣的住处。后被告人陈力赶去,进门便殴打被害人张欣的男朋友王某,使其不敢反抗。张欣见状躲进卫生间,陈力随后跟到卫生间,对张欣讲:“你给我玩一下(发生性关系)。”张欣不同意,陈力威胁被害人张欣称如不同意与其发生性关系,就要杀掉其男朋友。张欣不敢再拒绝,只得说换个地方。被告人陈力便将被害人张欣带至县城朝阳街某旅社216房间,要求张欣与其发生性关系,又遭到张欣的拒绝。被告人陈力威胁被害人张欣:“你耍我呀!你不同意,我现在就去把王杀掉。”被害人张欣因恐惧只好与其发生性关系。事后,被告人陈力对被害人张欣说:“不要把这件事情说出去,你自己说出去对你名声也不好。”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力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相威胁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力犯强奸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陈力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其辩护人就此提出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朱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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