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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子回家老父代子偿欠款
发布时间:2013-02-06 09:00:45


     本网讯(通讯员 何芳华)   “马上就过年了,我希望我的儿子能回家过家,不用东躲西藏的,这笔钱就由我还了吧。”近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时,被执行人石庆的老父亲对执行法官说的话,此案现已和解执结完毕。

    2010年6月3日上午,谢华经人介绍向石庆的公司提供五车共计148.64吨高铁锰矿,480元每吨,石庆于同年7月22日向谢华支付了20000元货款,但余款经谢华多次向石庆催款,石庆不是避而不见就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谢华于2011年6月23日将石庆诉至法院。经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于同年9月20日作出判决,由石庆的公司偿还谢华货款32847.2元,并承担诉讼费633元。然而判决生效后石庆并没有履行其还款义务。谢华于2013年1月10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经过调查发现,石庆的公司早已停产了,只有一对六十多岁的夫妻在替他守厂,且厂里也无什么可供执行的财产,石庆更是为了躲债一年多了都不着家,然而此时已近年关,谢华希望能拿到这笔钱过年。法官只能多次到石庆村里、厂里、家中调查了解,希望能从中获得石庆的下落,执行法官的多次到访,没有得到石庆的行踪,却使石庆的父亲受到了触动,了解到石庆的逃避行为并不能解决问题,而且马上就过年了,他也希望儿子能回家安心过个年,便到法院替子还钱。但是石庆的父亲表示其能力有限只能偿还本金部分,利息还不起了。执行法官马上联系谢华,将情况告知谢华,谢华非常感谢执行法官不放弃且认真工作的态度,并表示这笔钱能在年前拿回已经不容易,他愿意放弃逾期利息的追偿。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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