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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为寻求刺激猥亵儿童获刑
发布时间:2013-02-16 10:12:58


     本网讯(蒋艳玲)   本是好心搭载同村幼童,可为寻求刺激突生邪念,被告人李重阳竟干起了猥亵九岁幼童的龌龊之事。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李重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6月4日16时许,被告人李重阳骑二轮摩托车送其侄女到学校读书,在回家途中,遇到本村九岁幼女蒋琪琪放学回家,便搭乘其回村,当车行至本村村口的拱桥边时,被告人李重阳将车停下,采取用手抠摸阴部的手段,对蒋琪琪进行猥亵。次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李重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重阳对儿童进行猥亵以寻求性刺激和性满足,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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