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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贼伙同他人撬窗入室盗走保险柜获刑
发布时间:2013-02-19 08:37:55
本网讯(苏传清 杨守金)
窃贼们乘夜间他人不备之机,撬窗入室盗窃发现保险柜,因短时间无法打开保险柜,竟将保险柜抬走,取走柜内现金37000元后,把保险柜丢弃在草地中。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苏文勇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
2007年5月3日凌晨,被告人苏文勇伙同庞武、劳小冬、庞国荣窜到预先踩点好的钦南区黄屋屯镇某石场办公室,由被告人苏文勇和劳小冬用液压钳剪断窗柱,从窗户爬入屋内,盗窃屋内的一个保险柜,将保险柜用摩托车运到邻村公路边的草地上,用螺丝刀和撬棍撬开保险柜,盗窃保险柜内的现金人民币37000元予以分赃,被告人苏文勇分得8000多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苏文勇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的方法,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照《刑法》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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