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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残疾下岗工人盗窃工地电缆被当场抓获
发布时间:2013-03-05 14:40:08


     本网讯(饶广宁)   2013年3月5日,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李元兵因盗窃罪被告追究刑事责任,他将在监狱中服刑改造一段时间。

  该案中,被告李元兵系下岗工人,又是残疾人。他分别于2012年8月20日下午,带好钳子、剪刀、绳子、袋子等作案工具前往井冈山市南湖建筑工地,对工地闲置的电缆线进行盗窃,共获得赃款3000余元;10月16日傍晚,李元兵再次带好作案工具前往南湖建筑工地进行盗窃,在盗得电缆线铜丝后准备离开时,被看守工地的人员发现,并被扭送至公安机关;此次盗窃所得赃物价值近2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李元兵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法院同时查明,被告系残疾人,下岗工人,又是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较好等可以从轻的情节。

  目前该案尚在审理中。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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