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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不慎男子误入歧途 撬门盗窃受刑罚
发布时间:2013-03-05 14:44:39


     本网讯(黄进龙)   2013年3月5日,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撬门盗窃案,被告黄祺元将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他将在监狱里服刑一段时间,这是他交友不慎的结果。

  2012年10月8日夜晚,黄祺元在其朋友刘海明的邀请下,开车从永新窜至井冈山市古城镇,采取撬门的方式对位于镇中心的梅花超市进行盗窃,偷得笔记本电脑2台、各种香烟20余条、现金1000余元,折合人民币13000余元,所得赃款均被俩人挥霍。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黄祺元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采取撬门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盗窃罪。法院同时查明,黄祺元系初犯、偶犯,在公安机关传唤时能主动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在法庭上认罪态度较好,且其家属已全部退还所得赃款;综上,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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