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老赖”只愿每日还“2毛钱” 听说要拘留服了软
发布时间:2013-03-07 15:19:19


     本网讯(通讯员 郑志勇)   “我没有责任,要赔最多就每天2毛钱,否则要坐牢就坐牢!”被执行人带有轻蔑性的话语如是跟执行法官说,并拒绝签收法律文书。近日,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鉴于被执行人这种态度拟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就在执行法官准备对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措施时面前却服了软,愿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3年1月21日该院对黄龙诉张文、张彪、李才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予以执行立案。2013年1月23日,执行法官向各三执行人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在被执行人不予理睬的情况下依法传唤了三被执行人前来法院交付执行款,询问中,三被告均以没有钱和没有责任为由拒不履行。第一次传唤无果而终。

    鉴于双方当事人沾亲带故的关系,2013年3月5日,执行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前来法院商量如何来履行该笔执行款。当日,申请人黄龙和被执行人张文、张彪按时到该院执行局,但是被执行人李才迟迟未到,电话催问,却一直声称在路上。执行法官与其余当事人整整等了一个小时才等到被执行人李才的到来。

    “我没有责任,要赔最多就每天2毛钱,否则要坐牢就坐牢!”被执行人李才在执行法官询问其将如何履行该笔执行款时如是带有轻蔑性的回答。其余两个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执行法官苦口婆心地跟他讲法说理,然而被执行人李才就是说自己没钱,要钱就每天给“2毛钱”。执行和解陷入了僵局。于是执行法官宣布进入进入正常执行程序,要求各被执行人签收报告财产令并填写好财产申报表。然而,被执行人却说:“我凭什么收这材料,我就是不签收。”

  鉴于被执行人李才这种藐视法律的态度并综合其先前的表现,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执行法官拟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然而就在执行法官做司法拘留准备的时候,被执行人李才这时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软了下来,希望得到法院接受他的道歉,并愿意履行法定义务。在被执行人李才写下悔过书和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对该决定撤回。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