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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青年盗得摩托后强行冲卡被抓获
发布时间:2013-03-08 11:05:55
本网讯(熊芳琴)
日前,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两被告人白晓胜、辛林根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和一年零六个月的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2012年4月6日晚上,被告人白晓胜、辛林根经过预谋,窜至丰城市秀市镇自来水公司院内,盗得蓝豪爵男式摩托车一辆。第二天,二被告人骑该车在乐安县强行冲卡时被当地公安局巡警当场抓获。经鉴定,该摩托车价值人民币456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白晓胜、辛林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秘密窃取他人摩托车一辆,价值人民币456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二被告人有坦白情节,且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均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辛林根系初犯,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白晓胜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为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以上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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