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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持刀入户盗得瓜籽一包被房主父子瓮中捉鳖
发布时间:2013-03-27 14:39:06


     本网讯(吴娟 尧丽)   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仅半个月又持凶器入户盗窃,被逮个正着。3月27日,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潘峰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2年2月29日晚8时许,被告人潘峰窜至南城县新丰街镇田东村俞华家厨房,盗得菜刀一把。之后潘峰携带这把菜刀到田东村刘军家,在刘军家厨房内盗得瓜籽一包。刘军听到声音后进入厨房发现潘峰,便与其儿子一起将潘峰抓住,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被告人潘峰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潘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潘峰在刑罚执行完毕半个月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潘峰携带菜刀进入刘某家,在厨房内盗窃一包瓜子,由于被害人发现并将潘峰抓住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潘峰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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