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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船上钢材当废铁卖掉 开船工人沦为盗窃犯
发布时间:2013-03-28 09:01:44
本网讯(伍洁洁)
3月26日,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潘伍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潘伍是一名开船工人。2012年12月25日,潘伍将其所开吊船上的钢板、钢管搬到旁边的小铁船上,连同小铁船上的钢板、钢管一起运至武宁县东渡码头,出卖给一废品店。经估价,所盗物品价值为4700元。被告人潘伍在得知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退赃4700元,并已发还给被害方,被害方对被告人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潘伍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考虑潘伍在案发后有主动投案并积极悔罪,酌情从轻处罚。据此,遂作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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