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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林员监守自盗雇人采割松脂4000余公斤获刑
发布时间:2013-04-01 11:00:00


     本网讯(廖长春 杨明月)   身为护林员,却为了为钱监守自盗,终于东窗事发被法办。近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以被告人詹林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詹林原是某林场护林员,负责管理某辖区3.3万余亩的护林工作,平日工作表现较好。2012年4月下旬的一天,被告人詹林为了钱,利用管理护林工作便利和条件,擅自雇用钟明义、李小香、梁玲珍等四名广西籍工人,到其指定的山场采割松脂。然而,纸包不火,他的这一行径最终被该山场护林员发现,当四名采脂工人将松脂装车时被查获。经鉴定被告人詹林非法采割松脂4171公斤,价值人民币30865.4元。2012年7月25日,被告人詹林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詹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未经林权单位许可,雇用他人非法采割松脂4171公斤,价值人民币30865.4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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