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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工人受伤难获赔偿 法院快速和解执行
发布时间:2013-04-11 11:17:42


     本网讯(通讯员 詹勃长)   “谢谢你们这么快就把我这个案子执行了,我现在正需这笔钱,真是太感谢了!”当申请执行人江鑫(化名)含泪握着重庆市南岸法院执行法官的手动情地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一起工伤事故赔偿案得以在双方的相互体谅中快速和解执行。

    年过四十的江鑫在重庆市南岸区光华保洁服务中心上班,在一次做清洁时不慎摔伤,后经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在与该保洁服务中心经营者郑启东(化名)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后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该保洁服务中心赔偿江鑫各项赔偿金及其他费用共计近十万元。法院判决生效后,该保洁服务中心经营者郑启东迟迟未履行义务,江鑫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执行后,在查控阶段经积极调查被执行人该保洁服务中心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信息,未发现被执行人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进入处置阶段后,承办法官迅速翻阅了案卷材料,并及时与申请执行人江鑫的代理律师取得了联系。在电话中江鑫的代理律师显得很着急,其称江鑫受伤后身体状况未见好转,情绪一直很低落,曾一度对生活失去信心。现在江鑫一直在家休养,不能出去干活,没什么经济来源,娃儿又要读书,江鑫每月还需到医院检查治疗需要很多费用,这笔赔偿款对江鑫来说,意义重大,希望法院能尽快执行。

    在了解到申请执行人江鑫的实际情况后,承办法官觉得该案的赔偿款几乎就是江鑫的“救命钱”,顿感快速执行该案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承办法官立即与该保洁服务中心经营者郑启东取得联系,与其沟通,通过耐心细致地做郑启东的思想工作,其表示愿意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不过,郑启东表示由于他现在自身经济条件也不是很好,自己也在外面工地找活干,手头也很紧张,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只有慢慢履行。

    考虑到该案系工伤赔付案件,加之申请执行人江鑫的情况比较紧急,承办法官随后决定还是尽快通知双方到庭直接协商较为妥当。几天后双方到庭,一到庭申请执行人江鑫就哭着叫承办法官一定要为她做主,早日为她要回赔偿款。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协商的还算顺利,只是在具体金额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申请执行人江鑫希望郑启东能一次性将赔偿款支付给她,具体金额可以做出让步,利息等都可以不要。如确要分期支付,每月至少支付5000元。而郑启东称其确实没有能力一次性付清,只有努力赚钱尽快将赔偿款支付申请执行人,现在每月至多能付2000元。

    鉴于双方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继续做江鑫和郑启东的思想工作,积极引导双方进行换位思考。承办法官再次详细地向郑启东介绍了申请执行人江鑫目前遭遇的经济困境,针对性地对郑启东宣讲了有关的法律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希望郑启东切实体谅申请执行人江鑫的实际困难,务必积极想办法早日将赔偿款支付江鑫。承办法官同时也耐心地劝慰申请执行人江鑫,开导其无论如何都不要失去对生活的信心,要努力坚强地战胜目前的困难,希望其也体谅一下郑启东的困难,给足一定的时间。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该保洁中心经营者郑启东每月先支付申请执行人江鑫3000元,在今年年底前将剩余款项全部支付江鑫。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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