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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托女童跌下床受伤 法官调解促使双方言和
发布时间:2013-07-02 09:17:23


    本网讯(李海连)  6岁女童覃艳在“真好午托”所午休时不慎从床上摔下来受伤。近日,广西田阳县人民法院对此案悉心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6岁女童覃艳于2013年2月22日起中午在被告谢建国开办的“真好午托”寄宿。2013年4月22日中午,原告覃艳在“真好午托”爬上床休息时,失足摔下受伤,被告谢建国即时将覃艳送到田阳县人民医院治疗。因原告覃艳病情未见好转,后转到广西百色市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继续治疗。2013年4月22日至2013年5月7日治疗期间,原告覃艳共花去医疗费4671.88元。

    2013年6月10日,原告覃艳向广西田阳县人民法院起诉,认为被告因管理疏漏,未尽到照顾责任,引起这次事故发生,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因此,要求 “真好午托”所赔偿原告覃艳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共计6865.35元。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考虑本案涉及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同时午托所在本地是一种新模式,其一举一动备受家长的关注,于是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法官悉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谢建国于2013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原告覃艳各种赔偿款5000元。

    该案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化解了双方矛盾,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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