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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诉请离婚称被放食“迷魂想爱药”遭驳回
发布时间:2013-08-29 10:40:35


    本网讯(黄曾珍)  丈夫为达到离婚目的,谎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自己是因为被妻子放食了“迷魂想爱药”,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才与对方登记结婚的。近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驳回了原告刘洋的离婚诉讼请求。

    原告刘洋与被告韦欣均曾经历过一段失败的婚姻。2006年,经朋友介绍,两人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经过三年爱情长跑,两人于2009年5月登记结婚,但婚后一直未能生育小孩,在尝试了多种治疗方法仍未能如愿后,双方感情出现了裂痕。丈夫刘洋为达到离婚目的,竟谎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并不牢固,自己是因为曾被韦欣放食了“迷魂想爱药”,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才与韦欣登记结婚的,现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请求法院准许两人离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相恋三年才步入了婚姻殿堂,并非如原告所述缺乏了解,婚后虽然没有生育有子女,但夫妻有较好的感情基础,只要能互让互谅加强理解和沟通,多反思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之处,并注意在共同生活中加以改正,夫妻关系是可以维系的,原告刘洋所谓的是因被放食“迷魂想爱药”才与被告韦欣登记结婚,纯属谬论,其提供的证据亦不足以证明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据此,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驳回了原告刘洋的离婚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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