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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法院报送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发布时间:2013-09-30 09:58:29


    本网讯(叶志伟 吴晓菲)  2013年9月26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根据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对本院107名被执行人进行筛选,最后选定符合条件的3人纳入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报江西省高院。

    根据《规定》内容,将违反六种情形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分别是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据悉,自《规定》正式实施后,该院将名单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同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以及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予以向社会公布。

    该名单公布后,将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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