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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网友盗走苹果手机要机主用500元赎回获刑
发布时间:2013-10-12 13:50:20


    本网讯(刘兵凤)  2013年10月11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熊良根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被告人熊良根通过上网认识了网友金燕。2013年7月10日19时许,被告人熊良根来到金燕的服装店玩,趁金燕不注意将其放在柜台上的一部白色iphone4手机偷走。金燕发现手机被盗后就打电话联系被告人熊良根,被告人熊良根要金燕拿钱来赎,双方谈成金燕用500元赎回自己被盗的手机。同日23时许,金燕将500元钱放到本市剑光街道人民路农业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并拿回了自己被盗的iphone4手机,当被告人熊良根拿着钱走到恒丰广场人民路入口处时,被金燕的表哥陈辉军当场抓获。经丰城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被盗iphone4手机价值人民币219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熊良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熊良根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熊良根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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