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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网购仿真枪挟持非法拘禁两人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3-10-16 14:35:06
本网讯(黄赫思) 因赌资纠纷,男子伙同他人用网上买来的仿真枪,将二被害人挟持并非法拘禁并强迫写下欠条。近日,广西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该二审案件,被告人张兆被判决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广西百色人蔡正阳(已被判刑)因赌博与被害人张寅、张弘发生赌资纠纷,于是于2009年9月4日20时左右,纠集被告人张兆,持网购的1:2.5金属仿真手枪,将张寅挟持到百色市某酒吧二楼包厢,并对张寅进行殴打,后威胁张寅将张弘骗至同一包厢,后又对张弘进行殴打,强迫二被害人各写下一份7000元的“欠条”才将其释放。 另查明,被告人张兆的亲属与被害人张寅、张弘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分别赔偿二被害人经济损失4000元。二被害人对张兆表示谅解,并请求司法机关对其从宽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兆为索取赌债而采取非法手段拘禁他人,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权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拘禁罪,且具有殴打情节,应予从重处罚。其是初犯,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当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并已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适用非监禁刑的条件,对其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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