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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伪造假房产证诈骗被控获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3-11-01 11:33:06


    本网讯(蒋德春)  5月8日,一起以假房产证做抵押骗取借款后玩失踪的案子在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开审。被告人农大志被认定为犯诈骗罪,被田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经审理查明,2012年5月25日被告人农大志以买车资金不足为由,向被害人黎洪敏借款66000元人民币,并用“田房权证字第00903767号”房产证交给被害人保管作还债抵押。当年6月3日被告人农大志还款6000元后又与被害人黎洪敏签订还款协议书,约定被告人农大志于2012年6月30日清偿借款。但还款期限到期后,被告人农大志不但没有还款,并且还关停手机,致使被害人与之脱离联系。此时,被害人黎洪敏亦感觉此事必有蹊跷,遂携证书到田林县房地产管理所查询,这才发现农大志抵押的房产证是假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青春目无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于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田林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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