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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万购买茅台竟是假酒 商家被判加倍赔偿
发布时间:2013-12-11 10:47:45


    本网讯(陈若禺 潘冲)  王先生花大价钱在商店买了10箱茅台酒,可喝了几箱后,发觉自己买的是假酒,找到商家要求退钱却遭到拒绝。12月10日,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认定叶某存在欺诈行为,判决其“1+1”赔偿王先生各项损失110400元。

    为买真茅台,花了6万9

    王先生今年60岁,平日里他喜欢喝两杯,这几年看到茅台酒的价格不断攀升,王先生打算买几箱放在家中,以便随时品尝佳酿。

    2013年3月,王先生开车来到叶某开设的名优烟酒专卖店,询问茅台酒的价格。看到有客人上门,叶某笑脸相迎,热情招呼,一番讨价还价,王先生以每箱6900元的价格决定买下10箱茅台。为表明自己资金充裕,王先生虚构自己是为一家物资公司购买,他要求叶某必须保证是真酒,并开具正规销售清单。10箱茅台就是69000元,叶某没想到自己当天能做成这么一笔大生意,由于库存只有2箱,叶某马上打电话给一名姓陈的供货商,要他赶紧再送来8箱酒。

    很快,酒送来了,叶某帮忙将酒全部搬上王先生的汽车,并为王先生出具了加盖有郑州某知名商场发票专用章的销售清单,王先生问他为何盖的是商场的章,叶某说自己是这家商场的独家供货商,持有商场的专用销售清单,所以酒的品质王先生绝对可以放心。

    花了大价钱,买到的却是假酒

    酒拉回家,王先生并没有急着品尝,而是在家中存了起来。过了一阵子,王先生朋友聚会,他特意带着茅台酒前去助兴,席间,有朋友觉得茅台酒口感不对,怀疑是假酒,但想到自己是花大价钱从正规店买的酒,王先生并没有特别在意。可在之后的一些酒席上,王先生的茅台酒又多次被怀疑是假酒,这令王先生气愤不已,不仅感到自己上当受骗,更是觉得面子上十分过不去。

    王先生找到叶某,要求他给个说法,但叶某无论如何不承认自己卖的是假酒,此时,10箱茅台酒已经只剩下7瓶,王先生坚持要求叶某退货,叶某不愿意,还讽刺王先生道既然是假酒,你们竟然喝不出来?这句话彻底激怒了王先生,他拨打了电视台的民生热线电话,要求对这件事进行报道。

    看到电视台的报道,叶某觉得事情闹大了,他打电话叫来供货商陈某,追问这些茅台究竟是真是假。陈某支支吾吾,始终不承认酒的真伪,见此,叶某气不打一处来,直接向警方报案,把陈某抓了起来。经过警方审讯,陈某交代,他提供给叶某商店的茅台酒是用劣质白酒加香精和水勾兑而成,确是假酒无疑。听到这个消息,王先生再次找到叶某,他认为叶某是有意欺诈,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仅要求退还全部货款,同时提出“1+1”赔偿。

    可叶某坚决认为自己不应承担全部责任,双方争执不下,王先生一纸诉状将叶某告到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要求叶某赔偿各项损失138000元。

    一纸诉状告“黑心”商,法院判决加倍赔偿

    法庭上,叶某坚称自己卖的2箱茅台是真酒, 8箱假酒是陈某提供的,同时他辩称王先生是代替一家物资公司买的酒,其不是本案真正的原告,且所售茅台只剩下7瓶,自己只愿退还这7瓶酒的货款。此外,叶某还辩称,自己绝非有意欺诈,是受了陈某的欺骗,目前,警方已经立案,建议法院等陈某的案件结束后,再审理他与王先生的纠纷。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2013年3月,王先生确实以物资公司的名义以69000元的价格在叶某处购买了10箱茅台酒,后王先生承认物资公司并不存在,所以实际购买人为他自己。而经警方调查,已经确认叶某所卖10箱茅台酒中有8箱确系假酒。

    叶某辩称自己并未恶意欺诈,但其出具的销售清单上加盖的是某知名商场的发票专用章,而非叶某烟酒店的章,事后查明,该销售清单是叶某妻子捡拾所得,叶某冒用了商场的名义,以上两项行为足以构成欺诈。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本案中,8箱茅台酒的售价为55200元,“1+1”赔偿叶某应支付110400元,而另外2箱酒因王先生无法证明其真伪,故法院没有支持。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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