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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客点盖饭嫌肉分量少打伤餐馆老板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4-04-17 08:44:31


    本网讯(吴金平)  一名食客到餐馆吃晚饭,因发现自己点的盖码饭中猪肉的分量不足,遂与老板发生争执,并在争执中将餐馆老板打成轻伤。近日,这名冲动的食客被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2013年12月27日傍晚6时许,冯笙在湘潭市雨湖区建设北路的如意餐馆吃饭时,因其点的香干肉丝盖码饭中肉丝的分量过少,与餐馆老板黄因茵发生争执,冯笙在争执中扇了黄因茵几个耳光后又用玻璃杯砸伤了黄因茵的鼻子。经湘潭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黄因茵所受损伤构成轻伤。

    案发后,冯笙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7000元,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雨湖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冯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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