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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认为公务员有钱 专挑机关单位盗窃领刑
发布时间:2014-05-07 10:52:11


    本网讯(饶海泉)  云南丘北一名“90后”男子认为公务员有钱,专挑机关单位实施盗窃并屡屡得手。5月6日,云南省丘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

    被告人何旭出生于1995年2月,初中毕业后便无所事事,整天混迹在网吧和游戏室,父母管教无效,便断绝了他的经济来源。囊中羞涩的他,听说公务员待遇好,便产生了“劫富济贫”的念头。2013年5月27日,被告人何旭窜至丘北县计生局,见一间办公室内无人值守,办公桌上摆着一个挎包,顿时心生邪念,摸进房间从挎包里翻出一个钱包藏在身上,然后大摇大摆地离开。下楼后,他将钱包内的4600余元现金取出,钱包及其它证件、物品则随手丢进了垃圾桶。

    初次得手,被告人何旭没想到公务员“真的这么有钱”,更没想到这些单位竟然毫无防备。尝到甜头的他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在之后不到半年的时间里,他又先后到水务局、财政局、发改局等单位实施盗窃五次,前面计生局的同一间办公室还被他再度“光顾”。

    2013年11月25日,何旭在丘北县住建局实施盗窃时被当场发现并扭送至公安机关。民警这才发现,这个频频对机关单位下手的“大盗”原来只是一名刚满18岁的小青年。经认定,被告人何旭共盗窃现金23800元,至案发时已被其挥霍一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旭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部分盗窃事实是在被害人未报案的情况下所供述,属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何旭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违法所得23800元继续追缴。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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