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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用餐打“白条”不还被冻结工资罚1万元
发布时间:2014-07-01 14:28:07


    本网讯(元春华 杨厚华 钟绍华)  一公务员交朋结友签下几十张餐费单据后,打下3万元白条,一直不肯付款。经法院调解后,又故伎重演,屡次爽约,分文未付。6月27日,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陈好生作出罚款10000的决定,并在财政部门冻结了陈好生的工资。

    被执行人陈好生系某南城县某机关单位的公务员,平常喜欢交朋结友,还时不时下馆子请客。每次请客,陈好生十分爽直,菜肴丰盛,但结账时并不付现金,而是要求签单。餐饮店老板黄友财心里不大愿意,但因为彼此较熟,而且对方有工作单位,便都同意对方饭后签单。自2010年9月至2012年4月,不自不觉间,陈好生“大笔一划”在饭店签下了几十张餐单,餐费累计35000元。2012年1月,陈好生支付黄友才餐费5000元,拖欠餐费30000元未付。经过多次催收,2012年8月2日,陈好生出具了欠条,承诺在2012年9月前付清。

    欠条到期后,黄友财多次向陈好生催收,陈好生每次都作出即时付款承诺,但却光打雷不下雨,分文未付。当黄友才再次催问时,陈好生就以各种理由搪塞,任凭黄友财如何催要,也没讨来分文餐费。无奈之下,黄友财拿着欠条将陈好生告上法庭。

    2013年8月,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陈好生答应在2013年12月10日给付30000元餐费。如未履行,陈好生除给付3万元本金外,还需按4倍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然而,履行期限届满后,陈好生还是故伎重演,答应付款,却没有分文行动。

    执行过程中,法官在送达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后,陈好生既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又不按要求报告财产。经多次联系,陈好生重演了与黄友财过招的套路,屡次承诺,屡次失约。据介绍,每逢黄友财和法官找到陈好生时,陈好生习惯用“一定”表示自己付款的决心,结果,约定日子到来时总不见其踪影。

    法院认为,被执行人陈好生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遂作出以上罚款决定,并将罚款决定书送达当地财政部门,冻结陈好生工资并从中扣划执行标的款和10000元罚款。(文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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