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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 女儿与继母争遗产无望后自愿撤诉
发布时间:2014-07-30 10:40:23


    本网讯(简小利)  父亲陈永忠去世后,女儿李娟急忙从外地赶回来参加丧事。事后,李娟就想着继承父亲的遗产:两套房子一套门市。她几次与继母吴红莲协商分配遗产均无果,但请假期限已到,她只好先回公司上班。2014年春节,李娟回到家里,却发现房子和门市都已登记在继母吴红莲名下,李娟火冒三丈,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近日,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发现事实并非如李娟在诉状中所说的那样简单。

    未尽孝道 却想分房

    被继承人陈永忠与李娟的母亲李秀英于1975年生育了李娟,当时陈永忠为其取名为陈彩。1982年陈永忠与李秀英离婚,7岁的陈彩跟随父亲生活。三年后,陈永忠因触犯法律被判入狱,10岁的陈彩离开父亲,跟随母亲生活,并改名李娟。

    1991年,陈永忠出狱后想接李娟回家与自己同住,但李娟却不愿意回到父亲身边。之后这么多年,李娟几乎没有与父亲联系过,她的生命中仿佛不曾有过父亲。

    出狱后的陈永忠,接回女儿无果,每当他独自一人住在继承祖业的8平米小屋里,时常感到孤苦凄凉。

    1991年冬,陈永忠遇见了温暖他后半生的女人——吴红莲。红莲一不嫌他穷,二不嫌他坐过牢,总是对他关怀备至,陈永忠觉得红莲是上天给他的礼物,他对吴红莲说,“我以后绝不亏待你”。就这样陈永忠和吴红莲同居了,2004年他们补办了结婚证。

    2002年,陈永忠和吴红莲在祖业房旁边搭了近20平米的蓬,作为他们的婚房。随后,房屋被拆迁,由于他们的房屋面积太小,要住新房就要补交一定差额,但是他们没有足够的钱支付差价,于是他们选择了以旧房换旧房,住进了180多平米的旧房里。

    几年之后,他们的住房又被拆迁,这次他们获得了两套120平米左右的住房和一套近40平米的门市。

    陈永忠去世后,李娟被通知回老家参加葬礼。李娟得知父亲名下有两套房子和一套门市后,认为自己是陈永忠的女儿,继承遗产理所应当。于是她几次找吴红莲协商分割遗产,但吴红莲坚持说陈永忠生前留有遗嘱,房屋和门市都没有打算留给李娟。

    自讨无趣 撤诉作罢

    李娟不相信父亲生前会立下遗嘱,就一纸诉状告到营山法院,请求分割父亲的遗产。被告吴红莲辩称,陈永忠生前写下遗嘱,表示要将他全部房产和门市留给吴红莲。后在庭审过程中,营山法院传询了帮陈永忠生前代写遗书的卢骏和另外两个证人,均证实吴红莲所说全部属实。

    但李娟并不服气,她认定遗书中最后的签名不是父亲陈永忠的亲笔,于是向法院申请了笔迹鉴定。后经权威机关鉴定,该遗书最后签名是陈永忠的笔迹。

    对此,李娟再无话可说,理智的她只好向法院申请撤诉,以减少自己的诉讼费用。

    营山法院认为,原告李娟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5条之规定,裁定准许原告李娟撤回起诉。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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