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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驾车追尾致雇主被甩车外身亡获刑入狱
发布时间:2014-11-28 09:17:29


    本网讯(肖海燕 张建军)  雇员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追尾,致使坐在车上的雇主甩出车外后遭碾压当场死亡。11月27日,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张俊犯交通肇事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4年8月12日,被告人张俊驾驶山东牌照的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搭乘雇主张清亮)途经大广高速公路江西泰和路段,追尾撞上前方同车道行驶的重型厢式货车,致使张清亮甩出车外后遭自车碾压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张俊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张俊家属向被害人张清亮家属支付了人民币20000元。

    另查明,被告人张俊2006年6月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张俊虽具有坦白情节,但部分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损失,未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不宜对被告人张俊大幅度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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