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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玩具枪抢劫医院收费款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4-11-28 09:51:09


    本网讯(郭冬根)  男子在医院门诊部一楼看病缴费时,见收费室桌上放有大量现金,遂产生抢钱的想法。日前,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明抢劫一案。

    2014年7月26日9时许,被告人刘明在县人民医院门诊部一楼看病缴费时,见收费室桌上放有大量现金,遂产生抢钱的想法。被告人刘明随即到“鹤望兰”鲜花杂货店和“华珍五金机电”店购得玩具手枪、水果刀后,闯入医院一楼收费室,持刀威胁收费员并抢得现金12300元,后被告人刘明逃至医院门口时被医院保卫人员及现场群众抓获。归案后,被告人刘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凶器相威胁的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请依法判处。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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