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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打电话起纠纷 男子持刀重伤一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1-16 13:49:51


    本网讯(白利利)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吴军兵有期徒刑五年零四个月。    

    2014年7月26日下午,被害人杜某和陆某、任某等人在一KTV包厢内唱歌。期间,被告人吴军兵拨打陆某的电话,但被一男子接听,双方在电话中发生口角。当日下午5时许,被告人吴军兵窜至该包厢,询问是谁接的电话,陆某、任某告诉被告人吴军兵接电话的人已经走了,被告人吴军兵不相信,认为是坐在一旁没做声的杜某接的电话,便走到杜某身边,用肘部抖了一下杜某胸部后,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杜某右中腹部捅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杜某伤情评定为重伤二级。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军兵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吴军兵具有多次前科劣迹,并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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