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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粗口与人互殴 儿子“接力”殴人齐获刑
发布时间:2015-01-16 15:52:15


    本网讯(汪次安 董文杰)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某水泥厂职工梁秋与徐某原本是一对老友,且居住在同一小区,仅因梁秋一句粗口两老友便互殴,梁秋的儿子梁斌知道后,接着对徐某进行殴打,结果造成徐某重伤二级,成四级伤残。父子俩不仅因此赔了徐某23万元,日前还被曲江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各3年,缓刑4年和5年。

    据曲江区法院介绍,2014年1月27日晚,被告人梁秋在麻将馆观看徐某等人打麻将,看牌时随口爆了一句粗口,引起徐某不满,继而二人在麻将馆内发生打斗,后被围观群众劝开。被告人梁斌(梁秋的儿子)得知消息后赶到现场,看到其父亲的眼角在流血,便冲进麻将馆内对徐某进行殴打,随后又将徐某拖出麻将馆外,在公路边用塑料凳继续对徐某进行殴打,造成徐某受伤。经法医学人体损伤鉴定和司法鉴定,徐某的损伤属重伤二级,构成四级伤残。

    案发后,两被告人通过其家属积极赔偿,先后赔偿被害人徐某23万元,获得被害人及其家属谅解。

    曲江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认为:被告人梁斌、梁秋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二被告人在庭审中认罪,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且二被告人通过其家属赔偿被害人23万元,并获得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依法又可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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