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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院“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活动获肯定
发布时间:2015-01-19 17:22:38


    本网讯  2015年1月13日至15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根大、执行局行政执行室副主任向国慧和宁夏高院执行局调研员卫建国等一行三人组成的督导组,就河北法院“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第一阶段有关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通过听取全省法院“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的总体情况,随机抽查核录补录案件卷宗、抽查已经报结的金融债权案件、涉民生执行积案、一年以上执行积案和最高法院交办督办的执行信访案件等四类案件卷宗205件,以及约见、电话回访10件案件当事人等,督导组对河北省专项活动第一阶段成效予以充分肯定。

    督导组认为,河北执行工作特色有“六个结合”:一是将专项活动的开展与执行指挥中心系统建设相结合,二是将专项活动的开展与集中打击拒执违法犯罪相结合,三是将专项活动的开展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四是将专项活动的开展与信用惩戒机制相结合,五是专项活动的开展与执行改革创新相结合,六是将专项活动的开展与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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